读汪曾祺写吃:一个咸鸭蛋能写多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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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在读汪曾祺写吃的散文,是一本选集,把他谈饮食的文章都收在了一起。书不厚,每篇都很短,长的三四千字,短的不到一千。我一般是晚饭后读,读一两篇,读完就饿了。
读汪曾祺写吃,最大的感受是:他写的东西都很普通。没有什么山珍海味,也很少讲名馆名厨,大多是咸鸭蛋、萝卜、豆腐、野菜、菌子、炒米、焖饭这一类,家家户户的饭桌上都见过。可就是这些普通的东西,被他写得叫人坐不住。
一个咸鸭蛋
印象最深的还是《端午的鸭蛋》。这篇好像是中学课本里学过的,当时只记得要背,现在重读,才读出味道来。
他写家乡高邮的咸鸭蛋,说高邮鸭蛋有名,蛋质细、油多,蛋白柔嫩,不像别处的咸蛋那样发干发粉。然后是那一句,我想很多人都记得:
筷子头一扎下去,吱——红油就冒出来了。
就这么一句,声音、颜色、动作全有了。“吱"字后面那个破折号,简直像是能听见。我读到这里,忍不住去冰箱里翻了翻,没有咸鸭蛋,只好作罢。
整篇文章写咸鸭蛋,却又不只写咸鸭蛋。他写端午节系百索子、做香角子、贴五毒、喝雄黄酒,写小孩子挂鸭蛋络子,挑鸭蛋要挑淡青壳的,吃完了蛋黄蛋白,还要把蛋壳洗干净,晚上捉了萤火虫装进去,透过蛋壳看那一点一点的绿光。写到这里,鸭蛋已经不只是吃的东西了,是一整个童年的端午。
我在想,一个人为什么会花这么多笔墨,去写一个咸鸭蛋?大概因为对他来说,那个咸鸭蛋连着很多别的东西:家乡、节日、小时候、一家人围坐的饭桌。写鸭蛋,其实是在写那些回不去的日子。只是他写得很克制,从来不说"我好想家”,只说鸭蛋有多好吃。
昆明的雨和菌子
另一篇我很喜欢的是《昆明的雨》。
汪曾祺年轻时在西南联大读书,在昆明住了好几年。这篇文章开头就说他想念昆明的雨,结尾又说了一遍:我想念昆明的雨。
可是整篇文章,真正写雨的地方并不多,大半篇幅都在写雨季里的吃食。昆明雨季,菌子最多:牛肝菌、青头菌、鸡枞、干巴菌、鸡油菌。他一样一样写过去,写炒牛肝菌一定要多放蒜,不然吃了容易让人晕倒;写鸡枞是菌中之王,味道鲜浓;写干巴菌样子难看,像一团被踩破的马蜂窝,可是味道好极了,他说这东西洗净撕开,和青辣椒同炒,入口细嚼,半天说不出话来。
还写雨季的杨梅,苗族女孩子挎着竹篮在街上卖,杨梅个大、颜色黑红,叫"火炭梅"。写缅桂花,房东家的养女摘了缅桂花,送给房客们插在瓷盘里。
读完你会发现,他想念的不是雨本身,是雨季里那些吃过的东西、见过的人。雨只是一个引子,把这些都串起来。这跟写咸鸭蛋是一个道理:他从来不直接写感情,只写那些具体的、能吃的、能闻到的东西,感情就藏在里面。
我没去过昆明,更没在雨季吃过菌子。但读完这篇,我在外卖软件上搜了一下云南菜,点了一份牛肝菌炒饭。说实话,味道一般,可能离雨季太远了,也可能离汪曾祺太远了。
口味要杂一点
汪曾祺有个态度我很欣赏,就是对吃的东西不挑。
他好像说过,一个人的口味最好宽一点、杂一点,南甜北咸东辣西酸,都去尝尝。他自己就是这样,写苦瓜,写臭豆腐,写内蒙古的手把羊肉,写北京的豆汁儿。豆汁儿那个味道很多人受不了,他却说喝出了滋味。
我想这种不挑,不只是口味上的。一个人能对各种吃的都保持好奇,大概对生活里的各种东西也都愿意去试试。他经历过很多不顺的年月,可写出来的文字里,几乎看不到怨气,只有对一碗面、一盘菜的认真。我想这不是天真,是一种很硬的东西:日子再难,饭还是要好好吃的。
写得好的秘密
读多了,我试着想过他的文字为什么让人觉得好吃。总结了几点,不一定对:
一是具体。 他从来不说"很好吃"、“香极了"这种空话。他写颜色、写声音、写做法、写吃的时候的动作。“筷子头一扎下去”,比任何形容词都有用。
二是短句。 他的句子大多很短,很少有绕来绕去的长句。读起来像有人坐在你对面,慢慢地、随意地跟你聊天。
三是不煽情。 他写到最动情的地方,往往就停住了,或者岔开去写别的。留白比说满更打动人。
四是有人。 他写吃,总有人在里面:做饭的母亲、卖杨梅的女孩、一起喝酒的朋友。吃的东西之所以有味道,是因为有人在吃、有人在做。
我的一碗面
读完这本书的那个周末,我自己下厨煮了一碗面。
没什么讲究,就是挂面、青菜、一个荷包蛋,最后淋几滴香油,撒一点葱花。煮的时候我特意留意了一下:水开时锅里的声音,面下进去慢慢变软的样子,荷包蛋的边缘一点点起了焦黄的花边,葱花撒下去那一刻冒出来的香味。
以前煮面,都是边刷手机边煮,煮好了端到电脑前边看边吃,吃完都不记得吃了什么。这一次我坐在桌子前,什么都没看,就吃面。
味道当然普通,跟汪曾祺写的那些没法比。但是吃完以后,我坐在那儿发了一会儿呆,觉得这一碗面,我是真的吃过了。
我想这大概就是读汪曾祺最大的收获。他没有教我什么,只是让我重新注意到,吃饭这件每天都在做的事,其实可以很认真,也值得很认真。
下次去菜市场,我要买几个咸鸭蛋,挑淡青壳的。